成都摇号政策的一二三四2020.11.24

全文约3000字,阅读需要5分钟

11月17日,我在《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成都年末多个热点楼盘“一把梭”》这篇文章中预告了成都即将在9.14新政的基础上落地“无房居民家庭优先选房”的摇号政策。

结果就在刚才,由成都市住建局和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发文《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摇号政策修订正式官宣,极大强调了“职住平衡”的原则。

除了这份官方文件外,成都市住建局还同时发布了《一问一答| 权威解读!》,我们将官方解读放在了今天的二条中,有兴趣的读者也可以去看看。

鉴于文件内容比较“烧脑”,连我也花了不少时间才把它搞懂,所以我相信大多数普通读者理解起来会比较吃力,同时很多细节性的东西大家也没有深究的必要。

所以,我就根据自己的理解,做了一个通俗版的解读,虽然它不能囊括文件的全部精髓,但对于95%以上的购房者来说,已经足够了。剩下的5%,我们可以在留言区交流。

我认为,11.24摇号政策补充归纳起来,可以用“一二三四”来概括:

01、一码通用

此前的摇号规则下,购房者大概需要经过“报名登记→提交资料→初核复核→名单公示→公证摇号”这五个步骤,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繁琐的。

现在,事情变得很简单了。

官方平台会对购房者的资格进行预先审核,并给予一个购房资格预审码(一串数字),这个编码是唯一的,一人一码,并且一直有效。

换句话说,购房者在摇任何一个楼盘的时候,只需要填写这个编码就行了,它就像你的身份证号码一样,代表着你的购房资质。

其中,2018年5.15新政后参与过摇号报名登记的购房者将无需再次申报资料,可直接获得编码;其他购房者,则需要提交相关资料。

同时,资格预审码也是动态核验的,如果你的相关信息发生了变化,就要及时登陆官方平台进行更新。

例如户籍所在区县变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变化、买房行为变化、落户和社保缴纳年限变化等,都要及时主动更新。

否则将有可能因为提供虚假信息,受到相应惩戒,购房登记系统3年内不受理其及家庭成员购房登记;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02、二个平台

此前,购房者的报名登记有住建局官网和天府市民云APP两个渠道。而本次政策补充之后,依然保留了这两个报名登记渠道,同时他们也都可以用于购房资格预审码的登记和信息更新。

保留基于PC端和移动端的两个登记平台,方便了不同习惯购房者的操作,此处要给住建部门为民服务的态度点赞。

03、三倍封顶

此次政策补充在过去摇号规则的基础上,新增了一个“三倍封顶”机制。

什么意思呢?

过去,当一个楼盘报名人数在房源数的1.2倍以内,是由开发商自行组织销售;当报名人数在房源数1.2倍以上时,进行公证摇号;

但现在,设置了一个新的倍数,即当报名人数在房源数的3倍以上时,这个楼盘即被认定为热点楼盘,执行全新的摇号方式,具体如下:

1、这个楼盘将只针对无房户和棚改摇号,普通资格不能参与摇号;

2、无房户优先选房,棚改其次选房;

3、给予无房户的房源数不低于70%;

4、如果房源有剩余,则在公证处的监督下,按摇号顺序替补选房;

5、极端情况下,3倍报名人数都没有选完的房源,开发商自行组织销售,但依然优先考虑无房户和棚改家庭。

举例说明

某楼盘有房源100套。

当报名人数低于120人时,则开发商自行组织销售;

当报名人数介于120~300人之间时,按现有的公证摇号方式进行;

当报名人数超过300人时,则只有无房居民家庭和棚改家庭可以参与摇号,并且无房居民家庭先选房,房源数不得低于70套;剩下的房源由棚改家庭选;如果棚改家庭人数较少,房源依然有剩余,则由300人中未选到房的无房家庭依次替补;极端情况下,如果300人选完后房源还有剩余,才进入开发商自行销售环节。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次政策中关于“无房居民家庭”的定义与9.14新政一致,即:

1、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2、登记购房者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由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纪录。

3、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律婚龄未婚居民;购房登记时离异已满两年的单身居民;丧偶单身居民等。

04、四个排序

有了三倍封顶机制,当报名人数超过房源数的3倍,且大家都属是无房居民家庭时,谁进谁出又如何判定呢?这就是本次政策下的“四个排序”:

第一顺序:拥有与楼盘所在区的户籍和社保的购房者

第二顺序:拥有与楼盘所在区的户籍的购房者

第三顺序:拥有与楼盘所在区的社保的购房者

第四顺序:其它拥有该楼盘购房资格的购房者

其中,“楼盘所在区”是指单独某个区,不是指某一限购区,如:锦江区楼盘对应锦江区户籍和社保,高新西区楼盘对应高新西区户籍和社保;

社保归属地以工作单位注册地址为准。

举例说明

案例一:某楼盘位于锦江区。

优先参与摇号的第一顺序是拥有锦江区户籍+锦江区社保的购房者。如果第一顺序的人数超出规定,则PK社保时间长短,时间长的优先进入;

如果第一顺序人数不足,则进入第二顺序,即拥有锦江区户籍(但没有锦江区社保)的购房者。如果第二顺序人数超出规定,则PK社保时间长短,这里要PK的社保须是具有购买锦江区资格的社保才行(即工作单位注册地在11+2区域);

如果第二顺序人数不足,就进入第三顺序,拥有锦江区社保(但户籍不在锦江区)的购房者,如果人数超出规定,也按社保缴纳的时间长短排序;

最后进入的第四顺序,只要拥有锦江区购买资格即可。当然,如果人数超出规定,也是按社保缴纳的时间长短排序。

案例二:某楼盘位于高新南区。

优先参与摇号的第一顺序是拥有高新南区户籍+高新南区社保的购房者。如果第一顺序的人数超出规定,则PK社保时间长短,时间长的优先进入;

如果第一顺序人数不足,则进入第二顺序,即拥有高新南区户籍(但没有高新南区社保)的购房者。如果第二顺序的人数超了,则PK大成都范围内的社保时间长短,时间长的优先进入;

如果人数仍不到房源数的3倍,则进入第三顺序,即拥有高新南区社保(但户籍不在高新南区)的购房者。如果第三顺序的人数超了,则PK社保时间长短,时间长的优先进入;

高新南区因为单独限购区,故不存在第四顺序。

这个东西看上去确实挺复杂的,但只要有了“一码通”,大家只需要输入数字代码,电脑就能轻松进行排序。

以上,就是成都11.24摇号政策补充的主要内容,大家掌握这个重点就行了,其他的细节问题无伤大雅,大家有兴趣也可以去看看原文件和解读文本。

下面,关于这次政策补充的看法,我也简单说一下我的看法。

首先,我在11月17日的文章里说了,这次政策主要针对的就是成都历史遗留的那些低楼面价楼盘,因为价格明显低于周边,所以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

既然是福利,政府就必须追求“政治正确”;同时,调节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正,这也是政府的职责所在。

因此,当政府把“福利”定向给无房家庭和棚改家庭,并以户籍和社保年限作为重要指标,我认为都是一种“政治正确”,无可厚非。

其次,在摇号的方式方法上,虽然有点复杂但也有一定的科学性,同时它也遵循了“职住平衡”、“房住不炒”等规则和理念。

最后,对于购房者来说,确实会冷暖各异。

对于无房居民家庭的购房者,受益非常明显,建议把握好机会。

因为历史遗留下来的热点楼盘毕竟是有限的,就算明年也还能有一些剩余,但总归是越来越少的。

而对于普通资格的购房者,基本上就告别热点楼盘了,对此大家也要理性看待。

因为就算按之前的摇号政策,普通资格的中签率也跟买彩票差不多,与其看得见摸不着,还不如眼不见心不烦。

利用热点楼盘锁定无房家庭的机会,在一些性价比中等的非热点楼盘和二手房中好好淘一淘,可能才是更好的选择。

文/吴思竹

编辑/黄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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