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百科】6.5成都公交车纵火案

原文
不同声音
如果不是纵火,而是自燃,又当如何

社会事件

2009年06月05日上午8点02分,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北星公司的一辆牌号为川A49567的、满载乘客的9路公交车在行驶至成都动物园附近、市北三环川陕立交桥下桥处时发生燃烧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事件。
该事件造成27人遇难74人受伤。2009年7月2日该案告破,系故意放火案,犯罪嫌疑人张云良已当场死亡。

事件过程

6.5成都公交车纵火案

2009年06月05日上午8点02分事发时,9路公交车上乘客在120人左右。成都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后,调集消防车辆于8时09分到达事故现场,2分钟后将明火扑灭,并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紧急救治。

截止6月16日,成都公交车燃烧事件已导致27人遇难(包括3名受伤者,24人当场死亡,包括一名孕妇和数名青少年学生)、74人受伤。其中17人属于危重病人,8人属于极危重。伤者分别在成都二医院、成都陆军总医院等六家医疗机构进行紧急救治。

6月5日

截至上午九点三十分,四川新闻网记者樊娟通过电话采访成都军区总医院市场部宣传负责人张虎军介绍:医院共接收治伤员42名(重伤员27人),其中,烧伤科16人,普外科6人,肝胆胰外科6人,急诊科14人,暂无死亡人员。医院将全力抢救,保证伤员生命安全。
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10时40分左右在事故现场附近进行了简短的新闻发布(最新伤亡情况公布)。成都市市长助理、政府新闻发言人毛志雄介绍,事故车辆是9路公交车,在从天回镇驶往市区的途中,在川陕立交桥下桥处发生燃烧。
成都市公安交管部门介绍说,这辆公交车并非新车,在成都天气并不炎热的情况下,该车是否发生自燃以及具体原因,需要经过技术部门详细的勘察后才能下结论。
5日12时左右,记者在成都市川陕立交桥附近看到,上午发生燃烧的公交车残骸已被拖离,现场已清理完毕,交通恢复正常。
14时许,76名伤员中,已出院2人,其余74人分别在以下医院接受治疗:成都军区总医院,45人,其中15人危重;成都市二医院14人,其中3人危重;省人民医院4人,其中2人危重;五冶职工医院7人;416医院3人;市六医院1人。举行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已成立专案调查小组)。
6月5日23时20分,成都市政府就公交燃烧事故召开第三次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民确认死者)。

6月6日

下午4时左右第四次新闻发布会(将迅速对事故定性)

6月7日

两名分别是17岁和67岁的极危重伤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原定于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临时取消
晚上11点,第五次新闻发布会召开(涉嫌有乘客携带易燃物上车)。

7月2日

2009年7月2日,四川省公安机关通报,成都“6·5”公交车燃烧案已告破。警方查明,此案是一起特大故意放火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张云良已当场死亡。

事件背景

警方介绍,62岁的张云良是江苏省苏州市人,案发前暂住成都市。他在江苏原籍嗜赌,长期不务正业。2006年到成都后一直没有正当职业,主要经济来源靠女儿资助。2009年,女儿因其又嫖又赌,减少了给他的生活费,张云良遂多次以自杀相威胁向家人要钱,并流露出悲观厌世的情绪。2009年6月4日,其与女儿通话中表示“明天我就没有了”“跟别人死的方式不一样”等内容。2009年6月9日,其家人收到了张云良案发前从成都寄出的遗书。

事件影响

猜测

起火原因悬而未决,坊间猜测众多。“人为纵火说”被指不符合客观事实
虽然官方已认定有人携汽油上车,但火源从何而来,是人为造成?还是车辆故障引发?仍在调查中。
悬而未决的起火原因,让坊间有了众多猜测。记者调查显示,较为流传的起火原因有三种,即:人为纵火、公交车自燃、静电引燃。
支持“人为纵火”的群体认为,调查组公布的资料显示,事发公交车发动机皮带与油箱内柴油均保存完好,事发前曾有人携带汽油上车。由此可推断,火灾应是有人故意引燃所致,否则不会瞬间燃烧得那么快。
支持“自燃说”的人则表示,人为纵火说不符合客观事实。曾在消防部门工作的李先生是“自燃说”的支持者。
“火不可能是人放的。”李先生说,据幸存者描述和现场视频分析,起火前车厢内曾冒浓烟。众所周知,冒烟即为燃烧不充分。(汽油是碳氢化合物,化学分子式是C8H18。汽油不充分燃烧时,一部分碳变成细小颗粒状黑色碳粉,黑色碳粉随着汽油燃烧后的气体一起弥散,即为冒烟。)
若有人用汽油故意纵火,不会有此现象。他支持“自燃说”的依据为:第一、事发现场曾有人追逐公交车,提醒司机发动机尾部冒烟;第二、有目击者看见车厢起火前尾部出现火球,这是典型的汽车回火。
2009年成都9路公交车纵火案(4张)

此外,尽管成都方面称,燃烧公交车的油箱内柴油储存完好,发动机皮带保留完整,但这不能证明公交车不会产生自燃。据其了解,95%以上的自燃车辆的起火原因,都是电路或油路产生故障所致,非发动机内部及油箱起火。出事的公交车在5月25日曾因油管有问题进行维修,而油管正是较易引发汽车自燃的部件之一。

在一所大学从事物理工作的周先生对公交车起火的原因,做了如下还原:
6月5日,有人将易燃物品携带上车,此时车正沿川陕立交桥向下行驶,头低尾高。下行过程中易燃物品泄漏,乘客闻见汽油味,高喊停车。司机闻讯骤停,彼时,易燃物沿车尾流向车头,同一时刻,受骤停影响,车内拥挤的乘客相互挤压摩擦产生静电,引燃车地板易燃物,火开始由后向前,自下而上燃烧。
“车体空间密闭缺氧,因此初期燃烧不充分是白烟,随后乘客身上衣物被引燃,继而冒出黑烟,接下来逃生和救援者击碎汽车玻璃,空气流通引发大火。”周先生推断,火灾应是易燃物与乘客摩擦,产生静电火花相结合所致。不过,严重超载是乘客之间相互摩擦产生静电的直接原因。

确定

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全力以赴,开展了大量的勘查检验、侦查实验和走访调查工作。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现已认定成都公交车燃烧事件为一起故意放火刑事案件,烧死在车内后部的张云良是故意放火案的犯罪嫌疑人。
经调查,6月5日7时40分左右,张云良携带装有汽油的塑料桶在9路公交车天回镇始发站上车。有乘客证实当车辆由北朝南向城内方向行驶至三环路川陕立交桥处时,张云良在车内倾倒所带的汽油,并点燃引起车辆燃烧。
据现场勘查显示,在张云良所坐位置的地板上有汽油向车头方向扩散型流淌痕迹,该区域燃烧程度最为严重,专家组认定为点火区域。通过现场勘验确认,车辆起火的中心区域只有张云良的尸体,在其尸体旁提取到一枚打火机防风罩。尸体倒地的姿势和朝向表明,着火后张没有主动逃生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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